内蒙古兴安盟做细做实谈心谈话从“心”暖起为干部卸包袱添干劲
《中国组织人事报》
范英臣 关海菲
本报乌兰浩特讯 (通讯员 范英臣 关海菲)近年来,内蒙古兴安盟聚焦“常态化”谈话要求,从主体对象、方式情形、内容效果、结果运用等方面对谈心谈话工作进行全面规范,通过经常性走进干部的工作圈、生活圈和社交圈,分层次、多形式、灵活有效地与干部进行谈心谈话,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
突出非提拔任用日常谈话,根据干部队伍不同情形,做到职务有调整(岗位变动)的必谈,参加重大专项工作的必谈,班子内部存在不和谐因素的必谈,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必谈,受到组织处理的必谈,思想上有包袱的必谈,长期在艰苦岗位工作的必谈,工作成绩突出受到盟级以上表彰或工作失误受到通报批评的必谈,在攻坚克难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必谈,重点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必谈,个人及家庭有实际困难或发生变故的必谈。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不同类别,明确谈话要点。职务调整谈话重点通报组织调整决定,肯定工作成绩,指出短板差距,听取干部想法,明确努力方向;考察考核谈话重点深入了解干部现实表现、能力特长以及存在问题,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日常了解谈话重点掌握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思想作风情况;关心关爱谈话重点了解实际困难,听取个人诉求,对有负面思想情绪的干部进行心理疏导;家访谈话重点了解干部夫妻关系、赡养老人、教育子女、邻里关系、参与社区任务等情况。谈心谈话过程中,不限定谈话范围,注意找敢讲真话的知情人谈;不限定谈话时间,注意营造宽松互信的氛围;不限定谈话形式,综合运用询问、追问、引导、交流等方式,善于听弦外之音。
强化结果运用,对谈话中掌握的信息进行认真核实研判,作为优化领导班子结构、增强班子功能的重要依据;把谈话中了解到的干部现实表现情况,作为教育培养、实践锻炼、选拔任用和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对谈话中发现的涉及干部个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跟进调查核实,督促及时整改;对共性、普遍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制定措施办法;涉嫌违纪违法线索,移交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