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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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选报名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7
  • 发布时间: 2021-02-22

人力资源服务业是战略产业、新兴产业、朝阳产业,是现代服务业新的发展动能。国家各级政府部门高度重要行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更快速度、更高质量的发展。近几年,人力资源服务行业不负使命,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同时,也涌现出一大批有规模、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涌现出成千上万个有理想、敢创业、谋创新、懂经营、善管理、好育人的从业者,值得行业进行总结和表彰。

“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选自2015年举办以来,已成功举办了六届,累计评选了600多个单位和个人奖项,对展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发展成果、突出贡献、优秀案例,弘扬创新创业精神,展现与时俱进的行业风貌,取到了一定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受到行业机构和同仁的一致好评。

经组委会研究,计划在2021年6月举办“第七届亚太人力资源开发与服务博览会”(以下简称“博览会”)和“第十七届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以下简称“高峰论坛”),同期举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的颁奖活动!现将2021年有关评选、评奖事宜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 评选奖项或项目

第二部分 组织单位和申报时间

一、组织单位

【学术指导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协办单位】中国对外服务工作行业协会、北京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广东省人才交流协会、广州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澳门国际人才交流协会、重庆市人才研究与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劳务派遣行业协会、甘肃省人力资源行业协会、河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广西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宁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湖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海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四川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云南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安徽省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江西省人力资源发展协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业协会、深圳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宁波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苏州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协会、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西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西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合肥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青岛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协会、日照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新吴区人力资源工作协会、青岛市人力资源管理协会、深圳市宝安区人力资源服务协会、台州市人力资源服务协会、香港优才及专才协会、澳门专才发展学会、(部分协会确定中)……

【执行承办单位】:亚太人才服务研究院

【项目执行】:深圳市人立行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蕊通人和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待定

【媒体支持】:待定

二、颁奖单位

亚太人力资源开发和服务博览会组委会

中国人力资源服务业高峰论坛组委会

三、时间安排

报名:3月31日前

颁奖时间:6月博览会和高峰论坛期间现场颁奖


第三部分 评选流程和申报要求


一、评选流程

单位(盖章)或个人申请/协会推荐/专家推荐→所在行业协会筛选推荐(盖章)→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初审→网上公示和投票(网络公示、投票、影响力和知名度评估等)→组委会评选工作组专家审定→现场表彰并发证。

二、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报要求

1)必须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虚假,取消评选资格,造成负面影响和经济损失,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

2)单位申报者必须加盖公章,个人申请者必须签名,以示证明所有数据和材料属实,对提交的材料承担责任;

3)没有经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所在人力资源(人才)服务等专业协会组织(当地没有专业协会的可以由当地人力资源服务的政府有关部门审查、盖章)审批的,视为无效申请;

4)申报单位或个人,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纪,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没有违法犯罪记录;

5)表格填写不全、数据错误、无法确认参评资格的,视为无效申请。

2、注意事项

1)同一单位(“领军企业”奖项除外)或同一个人不能重复申请往年获评奖项;

2)不涉及保密的材料,尽可能提供原始材料或原始材料复印件;

3)参评单位和个人,须安排专人或本人到会领奖,组委会不安排会后邮寄奖牌、证书等事宜;

4)一个单位(2个案例评选除外)、一个人只能申请一个奖项;同一单位参评“促进就业实践案例“和”职业培训实践案例”每项不超过3个。

三、评审组

“2021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奖”评审组由人力资源服务行业领导和专家组成。

第四部分 评选评奖范围或标准

一、单位奖项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企业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成立20年以上,营业额(流水)超过100亿元或服务费收入超过3亿元、从业人员数超过500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外知名企业可以以集团或总部名义参加评选)。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内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为行业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享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两名专家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享有国家知名品牌称号;
2、在国内外设立了20家以上分/子公司;
3、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4、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5、具有核心产品、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行业知名企业;
6、探索行业服务方式转变、建立或参与制定行业服务标准,不断创新商业模式,对行业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最具价值平台奖”(拟评选2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移动互联网、数字化、信息化等平台,成立3年以上,2020年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1000万元以上,平台参与单位用户300家以上或个人用户3万人以上,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猎头、移动学习、咨询、人才测评、人才管理、社会保险、HR共享服务、薪酬、个税、福利、劳动法律、健康等服务平台;
2、人力资源服务平台近2年内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平台软硬件条件及评分标准】:平台软硬件条件占60%,网络投票占40%。

【网络投票评分办法】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高成长企业奖”(拟评选2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成立3年以上10年以内,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或服务费收入1000万元、从业人员数超过50人的人力资源机构,近三年的年增长率超过50%;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合法、诚信经营,近2年内在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为行业发展起到较大的推动作用,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两名专家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2、服务世界和中国500强企业10家以上;
3、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4、核心服务产品具有代表性,业务增长显著;
5、创新服务和商业模式,对新成长企业的发展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创新奖”(拟评选20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通过数字化、智能化等技术应用,改变传统服务方式、商业模式等创新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机构成立1年以上,2020年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福利)500万元以上;
2、创新方式和模式改进了服务流程,提升了服务效率,得到客户、行业的认可和好评;
3、合法、诚信经营,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申请数字化、智能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拥有产品或项目的发明专利或知识产权;
2、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3、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4、数字化、智能化的创新服务方式和商业模式,对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应用有本质性改变或改善,对服务和工作效率提高起到重要作用。

(五)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特色产业园奖”(拟评选10家)
【评选范围和标准】申请“特色产业园奖”的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开园1年以上的以上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
2、园区运营面积超过1万平方米;
3、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超过30家;
4、获批成为国家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国家级、省级产业园的分园的;
5、具有较为完善制度体系、服务功能,为入园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优质的服务;
6、在服务本地经济、推动产业转型等方面具有较大影响力,在国内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中打造出自己的特色。

(六)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促进就业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5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促进和吸纳贫困、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灵活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评选标准】申请“促进就业实践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3年,有效地帮助求职人员解决就业问题;
2、2020年促进就业人员成功就业超过500人;
3、开展促进就业过程中,重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没有出现重大劳动争议,得到用工单位和就业者的认可;
4、案例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七)亚太人力资源服务“职业培训实践案例”评选(拟评选15家)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通过开展职业教育、培训等职业能力建设,包括学历的职业教育、专业技能的职业培训、内部系统性培训,取得购买服务的培训业务,并得到政府、客户、学员等的好评。
【评选标准】申请“职业实践案例”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立时间超过5年,内部员工超过50人;
2、2020年开展了20场以上的培训,不限于线下线上;
3、2020年职业培训总人次超过500人;
4、可以是企业职业能力建设的整体情况,也可以是某一方面企业职业能力建设的情况;
5、大力开展线上培训,积极开发和升级在线学习、直播课堂等服务项目;积极开发优化技能培训项目;
6、案例以Word文稿格式提交,字数3000-5000字(图片、图示和表格不包括在内),也可以增加PPT材料等作为案例的补充资料。

二、个人奖项
(一)亚太人力资源服务“终身成就奖”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30年(女25年)以上,男满60周岁、女满55岁,为行业做出了重大成就的专家、企业家、社会活动家和人力资源服务业推动者。
【评选标准】在行业内享有很高知名度、德高望重,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两名专家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担任国务院有关专业委员会、省政府专家或享受特殊津贴者;
2、获得港澳台及国外机构政府或有关组织的津贴者;
3、曾作为项目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4、行业公认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进步和发展有重大推动作用和贡献者;
5、积极参与跨区域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和独到见解;
6、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出版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专著的专家、研究者和企业家。

(二)亚太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奖”(拟评选10名)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在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营业额包括“流水”超过50亿元或服务费收入1.5亿元)、人才服务中心、行业协会、政府相关部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高校及研究机构等从事人力资源服务20年以上,且年龄在40岁以上,为行业做出了显著成绩的企业家、专家和社会活动家;
2、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在行业内享有较高知名度、较大影响力,经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或组委会两名专家推荐,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具备参评资格:
1、担任国务院有关专业委员会、省政府专家或享受特殊津贴者;
2、获得港澳台及国外机构政府或有关组织的津贴者;
3、曾作为项目第一或第二完成人,获国家级三等或获省部级一等(发明奖、技术进步奖等)以上奖励;
4、行业公认对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进步和发展有较大推动和贡献者;
5、积极参与行业活动、展示和分享研究成果、实践经验;
6、第一或第二作者的身份出版过人力资源服务行业的专著的专家、研究者和企业家。

(三)亚太人力资源服务“杰出经理人奖”(拟评选2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
1、参评者所在单位为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在国内具有一定规模、知名度和影响力;
2、参评者担任申报单位总经理、副总经理和总监等相当管理职务超过5年;
3、诚信经营、在服务和管理客户工作中,近2年内没有重大工作失误,没有损害客户和被服务者的合法权益,没有重大投诉、诉讼和负面报道。
【评选标准和打分办法】具备参评资格,经人力资源服务类行业协会或政府人力资源服务管理部门推荐,具体标准和打分办法如下:
1、参评者的所在单位应该达到以下标准:营业额(流水)超过3亿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0万元加1分)或服务费(不含工资社保公积金和福利费)收入超过1000万元(基本分10分,每超过500万元加1分);内部员工人数超过50人(基本分10分,每增加20人加1分);
2、从事经营管理工作5年以上(在申报单位任职基本分10分,每增加1年加1分;在其它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担任总经理或副总经理职务的2年计1分。);
3、在经营管理上善于学习理论和总结实践经验,在行业刊物、媒体(包括公众号)发表研究、服务案例等原创性文章。在有国内刊号的刊物发表,一篇加10分;专业公众号每篇加3分,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四)亚太人力资源服务“创业新星奖”(拟评选20人)
【评选范围(基本条件)】参评者为1981年及以后出生,其创业公司是中国注册、成立时间超过2年未满8年的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的公司,创业者和创业公司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有一定的经营规模。
【评选标准】申请“创业新星奖”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参评者是创业公司的发起人、核心人物,对本创业项目具有重要的作用;
2、创业项目具有技术领先性、市场的前瞻性、服务和商业模式的新颖性,取得社会、行业的广泛认可和接受;
3、创业公司服务费收入(不含工资和社保)达到500万元以上,或获得资本市场投资1000万元以上;
4、创业公司自身安置就业20人以上;
5、参评者事迹突出,积极参加行业活动和交流,展示和分享创业成果和实践经验,努力推动和促进行业发展。

(五)亚太人力资源服务“优秀青年讲师奖”(根据比赛情况,拟评选10人)
【评选范围和标准】参评“优秀青年讲师”的个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23-40周岁;
2、从事人力资源服务业超过3年;
3、致力成为公司、企业和行业的专职或兼职讲师、培训师、职业导师、教练和顾问;
4、演讲课件PPT(16:9格式,不提供PPT者,视为无效报名);
5、演讲视频(时间不低于20分钟,不多于30分钟)。



报名方式请咨询

联系人:陆娜娟

联系电话:021-32508122;13818497178

联系邮箱:susan_xiaolu@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10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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