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
协会动态
协会公告协会要闻协会简讯一周安排工作报告节日祝福
会员服务
会员概况会员新闻会长风采理事风采
职称评定
高级职称
考试信息
劳动关系协调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
培训服务
培训新闻中介师(员)考试及继续教育信息 推荐培训
研究发展
信息统计授权指数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政府法规行业标准行规行约
劳务派遣分会
分会概况分会动态
专业小组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商机嫁接渠道链接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度 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有关操作事项的通知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949
  • 发布时间: 2024-08-20

各位考生: 现将2024年上半年度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的相关操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时间:2024年9月8日

二、认定地点: 上海政法学院(普陀校区)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三源路175号A楼(具体教室见准考证)

三、认定方案:

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综合评审分为 2 个考核单元,工作技术小结在工作技术小结答辩前两周准备并于评审当天提交,答辩采用口试方式。鉴定成绩采用百分制,成绩达 60 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模块名称

综合能力评审

所属职业(等级)

劳动关系协调员(二级)

序号

评审单元

评审方式

答辩时间

配分(分)

1

工作技术小结撰写

书面

--

40

2

工作技术小结及案例答辩

口试

30分钟

60

合                       计

100

备注 

 

四、报名缴费:

1、报名时间:8月21日-8月26日

2、综合评审考核费用800元

3、报名方式:1)个人报名的考生须在报名时间内,前往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官网(www.shrca.org)

2)机构报名的考生通过原报名机构进行报名和缴费。

一、考生须知:

(一)考生需填写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能力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递交。(请下载附件)

(二)考生需在缴费阶段付清考核费,未付者不予安排认定,付费完成后,不予以退费。考生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认定的,视作自动放弃,考核费不予退还。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2024年8月20日

 

上海市《劳动关系协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综合能力评审申报表.docx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职称评定|
考试信息|
培训服务|
研究发展|
政策法规|
劳务派遣分会|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21-32508112
Email:021-3250811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1815、1817室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沪ICP备17037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