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黎平向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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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10-09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明成 姜永锐
本报黎平讯 (通讯员 王明成 姜永锐)去年以来,黎平县持续深化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对素质能力、现实表现与履行岗位职责不适应,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的干部进行整治处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倒逼履职尽责。
明确整治处理的16种情形,分别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定力不强,政治担当不够,政治能力不足,政治纪律不严5种政治表现行为;工作节奏慢、效率低、质量差,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淡薄,不服从组织安排,欺上瞒下弄虚作假4种工作作风行为;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被服务对象举报经查属实,年度考核排名靠后的等7种其他情形。
根据县年度综合考核办公室各项工作指标督查考核、通报情况,结合服务对象举报、反映情况,多方听取纪检、审计、司法等部门调查结果后,提出拟处理人选。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由县委或县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对乡镇(街道)、县直单位(部门)副职以及其他乡科级领导干部,由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组织部或单位主要领导提出人选;对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及科级以下干部,由编制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提出人选。对人选有异议的,由县委抽调组织、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干部成立综合研判组调查核实,综合研判后报县委研究审定。
县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相关干部作出整治处理。处理方式包括集中教育、诫勉谈话、组织调整。集中教育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安排,离岗到县委党校进行为期5天的集中教育。诫勉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对诫勉期满后,没有改正或改正不明显的,根据情形轻重,进行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坚持严管与厚爱并举,对受到处理的干部进行跟踪管理。受组织调整的,影响期满后,由单位党委(党组)请示,经考核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的,组织人事部门按照调配规定可重新安排转岗。
截至目前,确定整治处理干部32人,举办集中学习培训班1期,从县直机关调整到乡镇基层一线进行"回炉再造"7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