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阿勒泰地区让不胜任现职者“下”明标准渠道强后续管理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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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9-22
中国组织人事报
高琦 陈安婷
本报阿勒泰讯 (通讯员 高琦 陈安婷)针对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认定标准、处置措施不规范等问题,去年以来,新疆阿勒泰地区明确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下"的情形、拓宽"下"的渠道、跟踪"下"的管理,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成常态。
探索制定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明确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摇摆不定、业务考核连续两年在全地区排名末三位、不担当不作为且干部群众意见较大、履行管党治党意识淡薄、因病离岗不能正常履职履责等5大类"下"的情形,细化为34种具体表现,划定硬杠杠。
制定"八小时内"与"八小时外"双项监管机制,发挥网络、电话、短信、来访"四位一体"干部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日常工作、思想作风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纪委监委、公安、信访等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多方位掌握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履职尽责情况。对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建立问题清单,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采取转任、改任、降职、免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等6种"下"的方式及时进行调整。
对转任、改任非领导职务、降职的干部,在作出组织决定时,明确其新的职务或工作安排;对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被免职的干部,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专业特长等因素,酌情安排从事临时性、专项性工作,通过合理定岗定责,使"下"的干部有事干、有责担。关心关爱"下"的干部,通过"一对一"帮带、定期谈心谈话等方式,掌握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引导干部正视问题、端正态度、放下包袱、改进提升。坚持对"下"的干部在开展工作上同要求、同部署、同考核。对组织处理影响期满、工作成效明显改善的干部,经组织部门考察认定后,可重新任用,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