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奎屯实施“护苗”行动为年轻干部及时纠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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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3-08-07
中国组织人事报
沈岑
本报奎屯讯 (通讯员 沈岑)针对年轻干部党性历练相对不足、社会阅历较浅等问题,近年来,新疆奎屯市实施"护苗"行动,推进提醒、函询、诫勉常态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防止年轻干部成长"黄金期"变成贪腐"危险期"。
从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组织纪律等4个方面,建立年轻干部日常监督负面清单。清单列出了适用提醒的班子不团结或作风不民主、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一般及以下等次、民主测评总体评价较低等6种情形,适用函询的被举报德能勤绩廉等问题、个人重大事项漏报、"三龄两历一身份"存疑等7种情形,适用诫勉的遵守组织纪律不够严格、个人决定应由集体决策事项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无原则纠纷、用人失察失误等15种情形。
完善信息沟通机制,结合谈心谈话、干部考察、年底考核、入户走访等多种途径,收集4个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每季度会同纪检监察、检察、审计、信访等单位部门进行会诊,对照负面清单精准甄别、对号入座,提出处理建议。严格落实呈批、告知、谈话记录、处置备案等全流程文书的统一管理使用,指定专人管理,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可倒查。
建立年轻干部提醒、函询和诫勉工作台账,实行跟踪问效。由市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采取"一帮一"方式,通过定期与本人谈心谈话、与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了解等方式,及时掌握受提醒、函询和诫勉年轻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整改情况。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教育研讨会作用,让受到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年轻干部在会上剖析根源、找准"病灶",并要求责任单位党委(党组)定期向市委组织部报送整改转化情况。将提醒、函询和诫勉情况作为年轻干部考核、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明确受到诫勉的年轻干部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6个月内不得提拔或进一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