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肇庆新区人才缴纳个税可获不同比例奖励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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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4-02
《中国组织人事报》
赵祖轩
本报肇庆讯 (通讯员 赵祖轩)近年来,广东肇庆新区出台《人才发展奖励办法》,设立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奖励在该区经济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才,申请人缴纳个人所得税可获得不同比例的奖励。
该办法对具体享受奖励的条件和程序进行了明确,申请人需满足在肇庆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或在相关机构连续工作时间3个月以上,属于该企业或相关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和骨干力量,纳税工资薪金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当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3万元以上,且申请时仍在肇庆新区工作等条件。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或代扣代缴机构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或代扣代缴机构按年度向肇庆新区经济促进局统一提出奖励申请。每年集中评审一次,按照申请人当年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量的50%-90%不等的标准予以奖励,每人每年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