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邑多方协同严考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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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2-02-16
《中国组织人事报》
邑组
本报大邑讯 (通讯员 邑组)近年来,四川大邑县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建章立制、完善考核方式、多方协同三措并举,让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由"软约束"变成"硬指标"。
着眼于构建制度"防火墙",该县先后印发《关于组织工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有关问题的通知》等制度文件,把生态环境保护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日常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情况作为班子配备、干部选任、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且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重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不得评优晋级和表彰奖励。近2年,共有7名县管干部因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不到位被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该县每年下发关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具体要求,明确领导干部在个人年度总结中要专门就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河湖长制管理等情况进行述职,接受民主评议;考察考核中将生态文明建设情况作为单项指标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行生态文明建设情况,分层分类听取分管县领导和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评价意见,测评结果和评价意见作为综合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
坚持多方协同,该县筑起生态文明建设考核"铁栅栏"。县委组织部会同审计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等单位,搭建信息互通共享平台,建立推动协调机制。将单位履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分值提升至占单位总分的20%以上,在干部考察考核时,广泛征求环保、水务等部门意见;会同环保、审计等部门,做好领导干部环境保护履责情况督查督导,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环境责任离任审计,多措并举引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