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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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7-22
《中国组织人事报》
粤仁轩
本报广州讯 (通讯员 粤仁轩)日前,广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方案》,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实施方案》明确,在该省制造业、服务业、新兴产业等重点发展领域,面向各类企业以及拥有技能人才的其他用人单位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加快企业技能人才培养。学徒培训对象为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人员,以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学徒在学习培训期间,企业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工资,且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新型学徒培训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学徒培训期满后,可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结业考核,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机构培训合格证书或毕业证书。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是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重要举措。今年,广东省计划培训企业新型学徒2.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