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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深化人事改革激活教师队伍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21-05-19

《中国组织人事报》

豫仁宣

本报郑州讯 (通讯员 豫仁宣)近日,河南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通过优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完善教师评价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等措施,不断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优化岗位管理办法。加快推进高校"员额制"改革,拓宽高校岗位设置基数。对纳入员额制管理的人员,在人事管理诸多方面与在编在岗人员同等对待。优化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适当提高普通高等院校(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及教研室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落实岗位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宏观调控、单位自主、政府监管的总体思路,继续落实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方面的自主权。

完善教师职称评价机制。推动高校开展职称自主评审。全面下放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权限,把高级下放到省辖市,中级下放到县(市、区)。发挥用人单位自主性,由学校自主确定职称评审计划。推行教师分类评价,充分体现岗位与业绩的权重,放宽农村教师的评价标准。在中小学、中职和技校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全面实行讲课答辩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的方式,促进教师教好书育好人。对优秀教师和农村教师再进行倾斜,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越级或评聘高级教师职称。其中对长期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实行倾斜政策,凡在农村任教30年,距退休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可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认定一级教师。教学点的教师可直接评聘一级教师。

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落实高等院校用人自主权,简化高校人才引进程序。搞活职业院校用人机制,探索固定岗位与流动岗位相结合的岗位办法,打通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院校任教通道。完善中小学教师招聘机制,鼓励各地探索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点的招聘办法。畅通人才引进渠道。简化学校引进人才办理流动手续程序,完善引进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考察招聘的办法。鼓励人才向基层流动。鼓励优秀教师向基层一线、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流动,充实基层一线师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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