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突出政治教育增强培训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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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1-01-29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弢 曹文邦
本报晋中讯 (通讯员 张弢 曹文邦)近日,山西晋中市召开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提出开展干部教育培训要坚持政治统领、突出政治教育、严把政治纪律,将从严政治要求贯穿到干部教育培训全过程各方面。据悉,这一要求源自该市去年9月出台的《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中从严政治要求的若干规定(试行)》。该文件从加强政治领导、突出政治教育、严肃政治纪律、落实政治责任4个方面,对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晋中要求"。
为加强政治领导,该市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负责领导本地本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突出发挥政治领导功能与组织引领作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干部学院在干部教育培训中发挥主渠道、主阵地作用,树立政治榜样、做好政治示范。对其他干部教育培训机构,要求不得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讲政治,不得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庸俗化、娱乐化。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一律取消干部教育培训资格。
该市将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一起明确为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干部学院的主业主课,要求加快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的理论课程体系,推动形成科学完备的党性教育课程体系。在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方面,要求提高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政治教育的穿透力、感染力。在课程安排上,学制1个月以上的班次,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比重不低于总课时的70%,其中党性教育课程不低于总课时的20%。
在严肃政治纪律方面,该市分别对授课教师和参训学员分别提出了要求。授课教师必须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严守纪律、严谨治学,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在授课过程中,不得妄议党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不得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英雄模范,对违反纪律的,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此外,明确了参训学员违反政治纪律的6种情形。比如,妄议党和国家大政方针,互传不负责任言论、政治谣言的;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在干部任用和人事安排以及子女入学、就业、经商等方面相互提供方便、谋取私利的;外出互相宴请、娱乐的;等等。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参训学员,由培训机构报请培训主办单位同意后,做出退学处理,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或交由有关部门做出相应组织处理。
该市明确,干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对培训政治建设负总责,对不讲政治、不负责任、管理涣散的单位及其责任人要进行问责或采取相应组织措施。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校)、干部学院对学风建设、学员管理负直接责任,加强对学员政治表现的考核,并作出政治表现鉴定,相关材料归入个人档案,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优评先、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