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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靖江出台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1)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20-12-29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朱凯

本报靖江讯 (通讯员 朱凯)近日,江苏靖江市出台《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办法》,有效促进人才评价科学化。

办法认定的对象包含带项目到靖创业的优秀人才、企业高薪聘请的创新人才、获得行业权威举荐的特殊人才。办法不对人才年龄、学历、职称、论文等条件做任何限制,对于创业人才,企业缴纳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累计不低于100万元;对于创新人才,计税薪酬不低于每年40万元;对于获得举荐的人才,至少获得3名行业权威举荐,举荐人包括"两院"院士、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会长等。符合要求的人才可向组织部门提交认定申请,组织部门组建非共识性人才认定小组,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认定。获得认定的人才可享受"购房券"、3年免租金居住人才公寓、生活补贴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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