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严把公务员考录资格审查关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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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9-17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建辉
本报扬州讯 (通讯员 刘建辉)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公务员考录资格审查工作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规范有序,实现全市公务员考录连续多年"零失误""零差错"。
明确职责分工,管好关键人员。对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单位,明确职责权限,细化任务分工,强化工作责任,强调资格审查的重要性和敏感性。审核机关须签收资格审查责任告知书,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岗,审核人员、复核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均应签字留痕,杜绝责任盲区。工作人员须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和政策规定进行审核,制定审查清单,准确把握标准,统一审查尺度,对所有考生一视同仁、在所有阶段一以贯之,切实做到"一碗水端平""一竿子到底",杜绝出现审核失误。2010年以来,全市考录公务员(参公人员)3242人,共计175498人报考,未发生一起关于工作人员审核错误的信访投诉。
细化工作流程,管住关键环节。资格初审阶段,认真对照政策规定和报考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身份性质、工作(学习)经历、家庭成员等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和分析,确保初审内容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不留任何隐患;坚持"堵""疏"结合,对不符合要求的考生,积极引导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资格复审阶段,通过查阅有关证书、材料原件和查验本人身份证明等方式,重点核验报考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与网上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假信息,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察(政审)阶段,再次核实考生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在资格初审时对各地、各单位审核情况进行大面积抽查,复审、考察时对所有相关材料逐一复核,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同时通过信息交流平台提醒其他审核机关,防止发生同类问题;因资格复审、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要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时,审核机关须详细说明情况,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同意后,方可进行递补。
应对矛盾焦点,解决关键问题。针对公务员考录专业条件,进一步明确专业设置、审核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鼓励招录单位专业不限或设置大类,确需设置具体专业的须名称准确、与招考学历层次相对应,并提前将邻近专业纳入范围。报名时考生专业非常相近的,允许在规定时间内向审核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后可以报考,并及时网上公布。资格审查如遇疑难问题,主动联系对接,及时调查核实,加强沟通解释,避免积累矛盾;对于取消考生报考资格的决定,及时告知内容与依据,并明确其陈述、申辩的权利。
加强指导监督,聚焦关键措施。专门召开资格审查会议,对审核、复核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详细解读考录政策和审核要求,并就审核流程现场演示,确保工作人员吃透政策精神,熟悉操作规范。广泛宣传考录政策,耐心接受咨询,及时解答疑惑,让考生、家长和社会全面了解政策和要求,为资格审查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建立健全舆情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回应关切,对于敏感问题积极预防、有效应对、妥善解决。严肃资格审查纪律,让知敬畏、存戒尺、尽责任、守底线成为高度自觉,及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坚决查处、纠正违规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