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保靖:“四评法”做实公务员绩效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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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9-17
《中国组织人事报》
金莲洁 向科
本报保靖讯 (通讯员 金莲洁 向科)近年来,湖南保靖县采用"四评法"考准考实公务员工作实绩。
"四评法"即:一月一绩效自评。该县要求公务员按月对照绩效考核指标逐条进行自评打分,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开展自我剖析;一季一指标考评。按季从组织部、督查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根据公务员自评情况深入实地,查看是否存在"泡沫政绩""口头政绩"。半年一民主测评。公务员向测评大会述职,并将测评指标细化为职业道德、工作业绩、服务水平、作风建设四个方面,由干部职工和群众代表为其打分;一年一领导点评。召开点评大会,党委结合自评、考评、测评得分对公务员工作表现进行点评。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总分为百分制,其中指标考评60%、民主测评20%、领导点评20%,结果与考核定档、创先争优、干部任用相挂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