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扩大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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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8-07
《中国组织人事报》
潘璐璐
本报西安讯 (通讯员 潘璐璐)近日,陕西省人社厅印发《关于扩大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在高等院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工作基础上,将高级职称自主评审范围扩大到省级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省级三甲医院等单位。
《通知》对自主评审范围、评审条件都做了具体规定,申请高级职称自主评审的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通过并报省级主管部门(市属单位报市级主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同意后,向省人社厅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省人社厅会同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单位进行综合评估,综合评估包括审阅单位申报材料、实地考察、民意调查、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等环节。评估通过的单位可设立申请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职称评审工作"双随机、两公示、四公开"制度、巡查抽查制度和倒查追责机制,积极指导用人单位正确行使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