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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干部培养责任落肩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20-07-29

《中国组织人事报》

泉组轩

本报泉州讯 (通讯员 泉组轩)近日,福建泉州市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党委(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的意见》,从制度层面压紧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各级党委(党组)落实主责的干部培养工作格局。

《意见》明确责任清单。一是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强调以好班子带出好队伍,发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第一责任人作用。对考核被评为"好"的领导班子,优先使用其培养推荐的干部;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干部,优先提拔使用。二是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作用。"关键少数"要带动干部争当先进;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推动干部培养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促进"。三是发挥选人用人鲜明导向作用。强调党委(党组)对推荐和使用干部负责,运用和完善量化考评办法,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常态化。

《意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干部培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评、一报告两评议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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