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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绍兴上虞区新录用公务员基层“墩苗”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20-07-14

《中国组织人事报》

任洪杰

本报绍兴讯 (通讯员 任洪杰)今年以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制定出台《部门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基层锻炼实施办法》,明确区级部门单位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满后,统一选派到乡镇(街道)基层锻炼一年,由乡镇(街道)明确具体岗位职责,落实驻村联户任务,完成记好一本锻炼手记、撰写一个工作案例、提出一项创新建议、参与一项实事工程、帮助群众解决一个实际困难、完成一篇调研报告等"六个一"固定作业,推动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一线、吃劲岗位压担历练成长。

新录用公务员在基层锻炼期间由乡镇(街道)指定1名班子成员担任帮带导师。每季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1次集中座谈,与参加锻炼的新录用公务员面对面谈心交心。加强新录用公务员锻炼期间的平时考核和期满考核,明确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民主测评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总票率超过20%、存在不廉洁问题等三大类底线标准,采取听情况、查手记、走访服务对象等方式,全面考核新录用公务员锻炼期间的德、能、勤、绩、廉、学等六方面的现实表现,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重要依据,并与干部教育培训、提拔使用、监督问责相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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