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新提拔副县级干部须过扶贫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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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5-19
《中国组织人事报》
武小从 丁够生
本报宜春讯 (通讯员 武小从 丁够生)为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量,同时注重在基层扶贫一线培养锻炼干部,近日,江西宜春市选派近两年来新提拔任用的55名副县级干部到深度贫困村担任扶贫特派员,任期2年。对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所驻村不脱贫不转正,试用期顺延至所驻村脱贫为止。
该市将选派扶贫特派员工作,作为增强扶贫工作力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现实需要,作为锻炼干部、造就人才的有效途径,专门制定了《宜春市扶贫特派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扶贫特派员对所驻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及时传达宣传中央、省、市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抓好所驻村"十大扶贫政策"的推进落实和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扶贫资金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加强任职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监督,协调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规定每月驻村工作不少于7天,建立严格的工作考勤和请销假制度。
为切实掌握扶贫特派员的工作情况,市委组织部将组织扶贫特派员进行年终工作述职,并出具工作鉴定,与干部年度考核和选拔任用挂钩。对在任职试用期内的,所驻村不脱贫不转正,脱贫攻坚问题特别严重的,取消任职资格。工作成绩突出的,当年年度考核原则上定为优秀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