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精简事业单位机构数量压缩编制规模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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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20-03-12
《中国组织人事报》
黑仁轩
本报哈尔滨讯 (通讯员 黑仁轩)近日,《黑龙江省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出台并实施。按照《意见》,该省将大力精简事业单位机构数量,全面压缩现有事业单位编制规模,机构编制规模与职能作用不匹配的事业单位,合理确定事业编制规模、压缩事业编制数量。
《意见》提出,通过机构改革,大幅压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规模,节约集约配置资源,提高使用效益。其中,省直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事业单位内部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20%;市(地)、县(市)事业单位机构总数原则上至少精简10%。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坚持政事分开,明晰功能定位,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逐步实现行政职能回归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强化公益服务;坚持分业推进,教科文卫等行业部门按现行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同步推进行业领域事业单位资源整合,并按行业领域体制改革方向和要求继续推进改革。改革涉及的人员安置问题,原则上"人随职能走",按照国家和该省现行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政策意见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按照国家支持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和该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