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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长春:“三访十查”拟提拔干部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19-10-09

《中国组织人事报》

于长泉

本报长春讯 (通讯员 于长泉)近日,长春市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实施"三访十查"的意见》,要求对拟提拔担任市管干部人选,全部实行"三访十查",将干部考察监督触角延伸到八小时之外和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

对拟提拔担任市管干部人选,考察组在赴考察对象单位全面了解干部德才表现的基础上,还要进行家访、邻里访和社区访"三访"。深入考察对象的家庭住宅、楼宇小区,以及居住地所在社区,与其家庭成员、街坊邻里、社区基层干部进行访谈,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生活环境、日常表现等情况,有效弥补了干部考察重"工作业绩"、轻"日常表现",重了解领导同事意见建议、轻了解家人街坊评价干部欠缺和不足的问题,不断增强干部考察工作的主动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在"三访"过程中,凡是发现考察对象有"家庭不和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夫妻离异、配偶或子女长期不在身边、邻里纠纷、不尊老孝亲、宗教迷信、住房面积过大且装修奢华、不支持社区工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0方面问题的,都要做进一步调查核实。同时,把拟提拔对象"考察了解情况、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档案查阅情况、信访举报情况"4种情况与"三访十查"了解的情况进行相互比对、核实、印证,为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提供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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