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靖江:建个人事项报告评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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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9-06-19
《中国组织人事报》
徐桢
本报靖江讯 (通讯员 徐桢)今年以来,江苏靖江市针对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中,少数领导干部不想报、不认真报、不及时报的问题,制定评分制度,督促干部思想上高度重视,着力提高填报质量。
评分采取百分制,明确5大类扣分项目,每类细分2-4种对照情形,并设置5-10分的扣分值,依据每年集中梳理和抽查核实情况,将评分结果登记在册。在初任填报和年度集中填报中,主要记录个人事项报告提交的及时性,以及各填报事项的完整性、准确性,对提交不及时、填报不完整或有明显错误的予以扣分;在抽查工作中,主要记录漏报、瞒报的事项,对存在少报告、未报告的予以扣分。年终对干部得分情况进行汇总,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对得分低于80分的干部,予以函询或谈话,涉及漏报、瞒报的,依据《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