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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县:建立初任公务员导师制度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4
  • 发布时间: 2019-06-14

《中国组织人事报》

周博

本报新野讯 (通讯员 周博)今年以来,河南新野县建立初任公务员导师制度,充分发挥业务骨干的"传、帮、带"作用,培养初任公务员。

该县在各单位择优确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业务骨干担任导师,对初任公务员进行为期一年的一对一培养。导师按照初任公务员的政治思想、个人能力、知识层次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订详细指导计划,着重培养他们的政治思想能力、工作业务技能、群众工作能力、协调合作能力等。引导他们把业务知识转化成贴近百姓生活的语言开展工作。初任公务员在跟随导师的一年内,要独立完成一次会议组织,参与一次重大活动,做好一次业务工作,撰写一篇领导讲话。初任公务员辅导期满后,填写个人德能勤绩廉考核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导师分别填写评语,存入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初任公务员的年度考核内容,并依据特点和个人能力确定合适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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