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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市淄川区: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18-11-19

《中国组织人事报》

邹庆宾

本报淄博讯 (通讯员 邹庆宾)为进一步规范干部推荐工作,近日,山东淄博市淄川区出台《领导干部实名推荐干部人选暂行办法》,为选拔干部提供制度保障。

该办法规定,实名推荐主体为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人大和区政协主要负责人,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区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实名推荐由推荐主体在全区范围或本单位、本系统范围内推荐;被推荐对象应符合职位要求,不能与推荐人有近亲属关系。推荐主体填报《科级干部人选实名推荐表》,如实填写推荐职务、推荐理由,重点说明干部德才表现和廉洁自律情况。组织部门重点从干部档案、年度考核、受组织处理或党政纪处分等方面,对被推荐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审核。对经审查审核合格的干部,区委组织部分类登记归档,进行统一保管,并纳入科级干部人选实名推荐数据库。实行推荐责任追究制,对不如实介绍被推荐对象情况,造成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的,取消被推荐对象资格,并严肃追究推荐人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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