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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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1-14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平
本报武汉讯 (通讯员 张平)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规范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近日,湖北省人社厅印发了《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为各单位面试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给予招聘单位更大的自主权。《规程》确定了事业单位面试工作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及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具体负责面试工作的指导监督,落实监管责任。把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作为面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用人单位招揽合适人才提供空间。
《规程》明确了面试测评方式由招聘单位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确定,除了采取常规的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方式,还可以采取情景模拟、专业测评、实际操作测试、试工等方式进行。
《规程》明确,面试工作必须在一定的原则、程序和要求下进行,从面试实施方案的制定、公告的发布、考官及专班的组成、面试试题的命制等环节都作出了规范性要求。
《规程》强调了监督制度。每个面试考场都设有监督员,负责及时纠正有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对评分显失公正的考官提出警告,并责其改正,仍不改正的,及时向面试领导小组报告,建议撤换考官。最后,实行纠错机制。对于评分显失公正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经调查核实后可以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必要时可以重新组织面试,甚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追究当事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