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加紧引进高精尖缺产业人才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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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10-10
《中国组织人事报》
蒙仁宣
本报呼和浩特讯 (通讯员 蒙仁宣)为进一步构建更加开放、更加灵活、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大力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人才引进和流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提出,自治区将围绕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加快引进集聚七类人才,并给予相应科研支持、待遇保障,实现重点产业领域人才数量大幅增长,形成高精尖缺产业人才大集群。同时,加大人才对呼包鄂协同发展、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大数据综合实验室、东部盟市跨越发展支持力度,推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同步发展。
《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按人才引进协议、专门聘任协议等对引进人才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享受科研支持、岗位激励和生活保障等优惠政策的依据。对于符合条件的重点引进人才,自治区将在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等多方面给予激励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