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简介协会章程组织架构
协会动态
协会公告协会要闻协会简讯一周安排工作报告节日祝福
会员服务
会员概况会员新闻会长风采理事风采
职称评定
高级职称
考试信息
劳动关系协调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薪税师)
培训服务
培训新闻中介师(员)考试及继续教育信息 推荐培训
研究发展
信息统计授权指数研究报告
政策法规
政府法规行业标准行规行约
劳务派遣分会
分会概况分会动态
专业小组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商机嫁接渠道链接

【辽宁】凌源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转有新规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18-10-10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敬东

本报凌源讯 (通讯员 刘敬东)为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转管理,促进人员的合理流动和配置,增强人事调转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日前,辽宁凌源市出台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转的有关规定》。

《规定》对干部调转的资格条件、审批程序及相关纪律要求作出了规范性要求。市委、人大、政协、检法、工商联机关、群团组织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调转由市委组织部审批,市政府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人员调转由市人社局审批。要求各单位要进一步减化审批程序,对办理手续等环节落实到具体科室,提高工作效率。对试用期或见习期未满的、新录用人员未满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未有结论等情况的人员调转不予审批。同时,《规定》还明确了对于未认真审核调转人员资格条件、未严格审查不得调动情形的和违规擅自批准调入等情形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首页|
协会概况|
协会动态|
会员服务|
职称评定|
考试信息|
培训服务|
研究发展|
政策法规|
劳务派遣分会|
专业小组|
专家名录|
商务信息

小程序

公众号

Tel:021-32508112
Email:021-32508112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梅园路77号1815、1817室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版权所有 © 协会易 技术支持沪ICP备170374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