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30条措施促人才优先发展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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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30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石德 刘刚
本报株洲讯 (通讯员 李石德 刘刚)近日,湖南株洲市委、市政府正式推出《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30条措施》,这是升级株洲"万名人才计划",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大举措。
据了解,《措施》着重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方面进行了完善创新,以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为契机,在编制管理、用人权限、人才流动、待遇发放等方面真正给用人主体松绑。对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试行备案制;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探索"政府雇员制";允许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限额内自行组织公开招聘,对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还可以采取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实行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制度。
《措施》注重在金融支持、收入分配、项目补贴、人才流动等方面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推动人才创新创业。如组建1亿元的股权代持基金,支持企业核心人才持有公司股份;对人才企业发行私募债券,或以科技成果股权融资最高给予50万补贴;对人才企业首次投放市场的创新产品给予80%保费补贴;将职务发明成果转让收入70%以上奖励给研发团队和研发人员;对人才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实现产业化给予100万元补贴;支持事业单位科技人员离岗创业且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等。
为进一步加大紧缺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基础性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力度,《措施》明确大力实施顶尖人才引领、领军人才集聚、高技能人才支撑、基层人才特别支持等七大工程,分别给予政策和资金奖励倾斜。其中,引进重大创新团队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的综合支持,人才引培单位及人才个人最高可获得500万元、300万元的综合资金支持。同时,重点培养20000万名高技能人才,每年定向招录100名"双一流"大学优秀毕业生和遴选100名优秀中青年专业人才到基层工作或挂职锻炼。
《措施》还围绕人才居住、子女入学、医疗保障、配偶就业、荣誉评定、交流平台等方面明确具体保障要求,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专家机制和各类人才活动的组织制度,全方位营造人才宜居宜业的最优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