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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干部选任监督纳入巡察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18-09-29

《中国组织人事报》

阜组宣

本报阜阳讯 (通讯员 阜组宣)近期,安徽阜阳市研究制定《关于结合巡察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将干部选任工作监督检查纳入市委巡察专项内容。

督查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筹协调。市委巡察组采取沟通情况、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民主评议、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同志有关选人用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延伸检查、组织查核、反馈情况、形成专项检查报告等十项方法步骤,重点监督检查上一轮巡察以来党委(党组)干部选任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巡察组视情况可直接查核、及时纠正,也可作为市委组织部立项督查件,转交被检查单位限时查核处理。对检查中发现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任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由市委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领导干部或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进行提醒、函询及诫勉等。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落实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2个月内须将整改报告书面报送市委组织部,同时将整改情况列为巡察整改报告重要内容。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机构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对整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进行重点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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