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锦屏:三评定促第一书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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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9-11
《中国组织人事报》
龙见沧
本报锦屏讯 (通讯员 龙见沧)今年以来,贵州锦屏县聚焦脱贫攻坚和同步小康目标,在党建扶贫工作中推行"三评定、三公示、三同责"运行机制,推动第一书记和同步小康驻村干部主动作为。
"三评定",即村级评价,向村"两委"成员、党员群众代表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对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乡镇评定,按比例加权计算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综合得分;县委审定,村级测评、乡镇评定后,由县委统一审核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综合考评等次。"三公示",即将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综合考核情况分别在村级、乡镇、县级党务公开栏上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三同责",即县委审定后,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年终的优良等次,将作为派出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年度推优评先的重要依据,正向激励同受益、负向惩戒互牵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