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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八必须”规范村干部日常履职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18-07-20

《中国组织人事报》

魏源

本报沂源讯 (通讯员 魏源)今年以来,山东沂源县制定落实年初承诺、每日轮值、每周例会、每月学议、季度公示、半年自评、年底述职、全年创收"八必须"管理机制,提升村干部规范履职和服务群众水平。

该县要求村干部年初采取"一句话"方式,每人确定2-3件为民事实,作出公开承诺。工作日上午8至11点、下午2至5点,至少固定1名"两委"成员在办公室坐班值班,做好接待群众、代办服务等工作。每周固定1天召开"两委"成员会议,梳理上周工作、安排本周工作,集体研究村内常规工作。每月按时参加集中学习活动,召开1次民情分析会和民主议事会,梳理汇总收集到的民情事项和工作意见建议,组织党员、村民代表等讨论审议决定村级重大事项。每季度末月最后一周集中公开1次党务村务财务、公示1次群众意见建议办理结果。每年"七一""元旦"前后,召开1次工作专题研讨分析会,自查自纠履职践诺、村级运行管理等情况,组织1次民主评议和民意调查。年底组织"两委"班子及成员采取会议述职、书面述职等方式,分别向镇(街道)党(工)委和全体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并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等评议村干部履职情况。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与推进脱贫攻坚结合起来,作为工作主线贯穿全年,确保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不低于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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