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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规范第一书记召回办法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3
  • 发布时间: 2018-07-10

《中国组织人事报》

孙风雷

本报新野讯 (通讯员 孙风雷)为进一步加强驻村第一书记管理,河南新野县日前研究出台驻村第一书记召回办法,对召回情形、方式、程序和责任追究等进行了规范。

该县明确对因病因事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未按规定时间驻村开展工作、履职能力弱、群众反映较差、违反党纪国法及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第一书记等6种情形的第一书记启动召回程序。对因个人原因、工作调动等客观原因被召回的不予追究责任;对因其它情形被召回的,第一书记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3年内不得提拔重用,驻村工作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派出单位当年年度党委(党组)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相关项目内容评定为差,领导班子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好班子,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派出单位选派的第一书记两次被召回的,该单位3年内不得提拔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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