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北市:“五严”规范参公管理工作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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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18
《中国组织人事报》
陈险峰 滕明
本报淮北讯 (通讯员 陈险峰 滕明)近年来,安徽省淮北市对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范围的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五严"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按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审核和人员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规定的标准,对拟报单位进行初选,筛选出符合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法人资格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认真履行参照管理单位审批程序。严格登记把关。严格审核干部身份来源,对实行参照管理单位中符合参公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登记。严格督促履职。督促有关单位在批准参公后,立足职能定位,认真履行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对党群职能部门的工作形成有效的补充。严格队伍管理。进一步规范参照管理人员的录用、晋升、流动、辞职等程序,增强参照管理单位的生机和活力。严格落实待遇。对参照管理人员,经履行程序进行参照登记后,在工资福利、年度考核、职务任免、奖惩、培训、退休等方面实行公务员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参照管理工作,提高参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