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事业单位符合条件人员可离岗创业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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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18
《中国组织人事报》
侯明昆
本报沈阳讯 (通讯员 侯明昆)近日,沈阳市政府公布《沈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实施办法》,明确各类事业单位在编、且距规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离岗创业,期限为3年。
据悉,在编人员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停发离岗创业人员工资,保留其人事关系,单位和个人应继续按在岗同类人员政策规定和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个人部分自行承担),正常晋升其档案工资,保留其享有参加专家评选、职称评聘、岗位晋升的权利。离岗创业期间,离岗创业人员人事关系由原单位负责保留,且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等方面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