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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引才释放重大利好顶尖人才招揽可“一事一议”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8-05-11

《中国组织人事报》

鲁祖轩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鲁祖轩)为加快构建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机制,进一步增强引才竞争力,山东将对引进顶尖人才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近期出台的山东省《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办法》规定,适用于从省外海外引进的,根据现行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需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的顶尖人才,分为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两类。

杰出人才可采取全职引进和柔性引进两种方式,领军人才须全职引进。在支持政策方面,杰出人才,管理期内省财政按照用人单位实际给付劳动报酬50%的比例给予人才津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全职到山东开展创新工作的,对其项目按科研补助、研发攻关、平台建设和产业化项目实施总投资额的30%给予综合资助,最高资助5000万元。到山东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6000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创办企业5年内在国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成功上市的,省级引导基金在企业中所占股份全部奖励给人才及创业团队,每延迟1年上市奖励比例减少20%;或达到协议约定的主营业务收入、上缴税收等,按照协议约定给予奖励。领军人才,管理期内省财政每年给予50万元人才津贴。领军人才项目支持方式参照杰出人才执行,其中,全职来山东开展创新工作的,最高资助不超过3000万元;来山东创办具有国际一流技术水平、能够推动全省产业转型升级企业的,对其项目省级引导基金可给予最高不超过4000万元的直投股权投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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