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开鲁:“硬指标”考核疏通“下”的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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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5-04
《中国组织人事报》
刘晓伟
本报开鲁讯 (通讯员 刘晓伟)近年来,内蒙古开鲁县着力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通过"硬指标"多方考核、"软条件"立体评价、"定规则"促进落实,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能下"机制,疏通干部队伍的出口。
该县将干部所承担的县委或当地党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干部自身岗位职责作为考核的"硬指标"。在多方考核中,根据年初县委下达的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每名干部的岗位职责,将任务指标落实到人,每半年督查一次,年末进行综合考核验收;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跟踪考核,或重点项目验收、重大问题处理等专项工作,县委组成考核组,对干部进行跟踪了解,掌握领导干部解决复杂问题能力以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的表现等情况,对干部进行"一线"跟踪;通过调查问卷、座谈了解等方式,征求考察对象工作、服务范围内的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评议结果作为干部"能下"的重要依据。
评价干部的"软条件"是指对干部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综合形象的要求。在立体评价中,该县通过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由被考核对象所在单位职工对其进行评价打分,形成单位干部职工评价;对职能相近、条件相同、要求相似的党政正职,在开展常规考核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互评,形成同级部门评价;被考核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县委每年均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等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上级点评,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能下"的重要依据。
为促进干部考评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县委每年专门制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办法,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目标、考核方法等进行明确,同时在工作中严格贯彻落实。制定科级领导干部问责暂行办法、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日常考察办法、科级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并建立领导干部自查自评制度、新提任科级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领导干部服务作风媒体公开等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先后对8名领导干部进行组织处理,其中2人免职、4人调离重要岗位,2人被延长试用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