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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中山: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评定重业绩能力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8-04-03

《中国组织人事报》

张演强

本报中山讯 (通讯员 张演强)近期,广东省中山市出台《事业单位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采用计分核准制,对申报人实行多元评价和综合评审,建立起科学规范、突出能力和业绩的人才评价体系。

据了解,评价指标体系表包括"基本要素、需求匹配、能力业绩、专家评分"4个一级指标和"学历(学位)、资格、工作经历、紧缺度、契合度、专业技术成果、荣誉、行业评价、工作认可度"9个二级指标。在整个评价指标体系中,"专业影响力评估""近5年内所获得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奖项以及出版文章、著作等成果""近5年内所获得的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荣誉"以及"评委会专家对申请人的素质、能力和业绩等进行评价"占有较高的分值比例,突显了重业绩、重科研成果的评价导向。

评定每两年开展一次,按发布公告、个人申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核准评审、公示发证等程序进行。经评定的人才,按规定享受相应的补助、津贴和服务等待遇,分层次给予每月1500元、1000元、800元、600元的市政府特殊津贴,享受期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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