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出新措18项重点工作纳入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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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9
《中国组织人事报》
宋万军
本报哈密讯 (通讯员 宋万军)近日,新疆哈密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事务管理工作的意见》,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落到实处。
该《意见》将"三会一课""四议两公开""五重一大"、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联乡包村(社区)入户"、村务公开、村党组织主导"四项活动"、社区"四化"建设、基层权责清单等18项重点工作纳入规范管理范围。
《意见》规定,基层党组织必须定期召开支委会、党员大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支委会每月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次,每季度由党组织书记为党员上1次党课,或邀请上级领导、先进典型人物等授课。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重大事件处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五重一大"事项,必须由乡镇(街道)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少数服从多数,按照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进行。每月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五重一大"事项。"四议两公开"至少每月开展1次,涉及农村发展和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随时按"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决议。
该市依托党建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利用智能监督管理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基层组织事务管理工作动态提醒督查机制,层层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工作落实。将规范基层组织事务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各级党建目标管理考核和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体系,对工作落实不力、指导不力、疏于管理的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取消评优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