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完善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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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21
《中国组织人事报》
靳彦丽 廖小菲
本报石家庄讯 (通讯员 靳彦丽 廖小菲)近日,河北进一步完善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放宽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招聘条件,促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一线流动,为全省脱贫攻坚和艰苦边远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增加本地人才招聘比例。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可拿出一定比例的计划招聘本县户籍(生源)人员,少数民族自治县可适当增加招聘少数民族人员计划。加大从本地"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专项招聘人员的比例。适当设定服务年限。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时,对于招聘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设定最低服务年限,一般为3到5年(含试用期)。事业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期间不得参加各类公开招聘(招录)考试。组织人事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调动交流手续,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方式抽调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优惠待遇。落实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乡镇工作补贴等各项政策;到艰苦边远地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定高1至2级;提高乡镇事业单位中级、高级职称岗位设置比例,在规定的比例上限内上浮2到3个百分点;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在职称评聘时向长期坚守在乡镇工作的人员给予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