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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面推进技校职校教师职称改革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8-03-20

《中国组织人事报》

钟建军 范粟

本报济南讯 (通讯员 钟建军 范粟)日前,山东省人社厅、教育厅印发实施方案,为全省技工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增设正高级职称,修改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在全省全面推开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全省194所技工院校435所中等职业学校7.15万名教师将从中获益。

长期以来,中等职业教育教师没有相应的正高级职称,在职业发展晋升空间和人生价值实现上受到一定限制,不利于更好地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不利于吸引优秀人才从事职业教育,无法满足职业技能人才培养的需要。

实施方案中规定,改革原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职务)体系,设置实习指导教师职务,增设正高级职务级别。着眼于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长远发展,修订了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新的评价标准充分体现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业特点,更加注重师德素养,注重实践教学和技能培养,注重对学生工匠精神的塑造和创新创业精神的培养,注重校企合作、工学结合,注重教学、学习、实训相结合的教育教学方法,注重教师教育教学一线实践经历,从而引导教师立德树人、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技能人才培养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创新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价机制,进一步健全同行专家评议制度,完善评审委员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建立评审专家责任制,探索社会、学校和业内认可的多种评价方式。教师职称评审在单位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和数量内进行,与单位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单位出现岗位空缺时,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核准公布、按岗聘用的程序进行评聘工作。鼓励教师跨校评聘。同时全面推行公示制度,增强中等职业教育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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