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临漳评议积分制发展农村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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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8-03-08
《中国组织人事报》
李丙光
本报临漳讯 (通讯员 李丙光)今年以来,河北临漳县在农村发展党员工作中推行评议积分制,进一步提高农村发展党员工作质量。
针对农村发展党员易受宗族、人情因素影响等问题,该县对农村入党申请人或入党积极分子的现实表现进行量化积分。量化积分包括评议积分和纪实积分两部分,其中,评议积分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个人品德、致富带富情况等内容,由支部委员、党员、群众代表共同评议产生,分值50分;纪实积分包括维护稳定、服务群众、参与公共事务、参加学习培训情况等内容,分值50分,由支部成员和培养联系人共同审核记录并及时公示。累计积分达到60分以上的,根据分数高低,依照发展党员程序,由支部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或发展对象人选;不足60分的,需重新开始积分。同时,设置增减分因素和一票否决因素,对在抗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有突出表现的,酌情增分;对纪实积分中存在弄虚作假的,酌情减分,直至该项积分为零;对培养考察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所有积分归零,并按程序取消其进入发展党员下一阶段的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