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黄岛区:处级干部任前须考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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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9-28
《中国组织人事报》
本报青岛讯 (通讯员 陈学祥)近期,山东青岛黄岛区印发《处级干部任前考纪实施办法》,组织拟提拔对象任前考纪,强化党员领导干部尊崇党章、遵规守矩意识。
该区规定所有拟提拔为工委区委管理的正处、副处级干部和由正处、副处级非领导职务转任同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在正式任命前都要参加以党章党规党纪为内容的考试。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80分为及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按照规定程序予以任用;因特殊情况未参加考试或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在公示期之内提供一次补考机会;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暂缓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