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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伽师县:问责不履职不作为公务员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7-09-06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保国

本报伽师讯 (通讯员 王保国)今年以来,新疆伽师县明确具体情形,加大对"不履职不作为"公务员的"问责"力度,着力加强对公务员的从严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树立公务员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

该县明确规定,对出现以下任意情形的公务员,均要进行"问责":对党和人民的事业缺乏热情,政治觉悟低、工作责任心差,消极怠工,干部群众反应差的;在其位不谋其政,遇事被动应付或回避推诿,引起群众上访等问题,以及其他严重后果的;因工作质量不高或者服务态度不佳等原因,被服务对象投诉,群众意见较大,经调查属实的;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向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不正当要求、谋取私利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让当事人逃避责任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受到损害的。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停职检查;情节严重的,给予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处理。截至目前,2名公务员被严肃问责,受到了相应的组织和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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