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榆阳区:刚性追责党建考核后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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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9-05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霞
本报榆林讯 (通讯员 王霞)为深入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扛实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近日,陕西榆林榆阳区制定出台了《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暂行)》。
该项责任追究制度最"扛硬"的措施是,对党建工作考核处于后进位次的、党建巡查督导反馈问题突出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受到省市区党建工作督查通报批评的基层党委(党工委、党组),视情节分别予以全区通报批评、约谈党组织书记、责成做出检查、取消考核评优资格、专项考核分值计零、单列管理、组织调整等刚性责任追究。
《制度》从落实基层党建责任的基本要求、督促责任落实的主要机制、责任追究的程序和主要措施三方面进行了明确,要求各基层党组织要全面实行党建责任清单和党建重点任务台账管理制度,对照党建责任清单、考核指标和任务台账,建立"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机制,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年"制度举措等,统筹落实党建工作制度,问效基层党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