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两种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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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9-04
《中国组织人事报》
福组
本报福州讯 (通讯员 福组)近日,福州市出台《引进高层次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暂行办法》,对引进到福州市工作并持有《福建省引进高层次人才证》(A、B、C类)的人才,其配偶随迁安置采用"在双向选择基础上就业""发放配偶随迁安置补贴"两种方式解决。
其中,高层次人才配偶是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且符合该市调配有关规定、有意愿来榕工作的,根据原单位性质、原工作岗位性质、专业等统筹安排到行政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选择发放配偶随迁安置补贴的,由人才所在单位一次性发放,A类人才补贴6万元,B、C类人才补贴4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