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芝罘区构建立体化审查审核体系,全面监管问责免责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 浏览量:2
- 发布时间: 2017-06-07
《中国组织人事报》
孙洪远
本报烟台讯 (通讯员 孙洪远)为鼓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勇于担当、敢于作为,去年,山东烟台市芝罘区制定出台《庸政懒政严肃追责干事创业容错免责暂行办法》,坚持惩治与保护齐下,让为官不为者受到惩罚,为干事创业者免去后顾之忧。
该区梳理出37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情形,经调查确认后实施问责。针对那些主观上没有故意,不存在为个人、他人或单位谋取私利,在工作中出现失误但没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上级有关要求的基础上,对在改革中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推进发展难题中勇于创新、动真碰硬,在应对突发事件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等10种情形,经由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提出具体意见,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决定后,可免于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为保障问责免责决定科学高效,该区探索构建立体化的处理解决和审查审核体系,实现信息统一管理、定性双重把关、处理公开备案。在区级层面成立大督查办公室,汇总整理媒体曝光、举报投诉、问责建议等渠道相关信息,以书面形式将具体情况反馈给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正式启动相关程序。问责免责情形的认定必须经过双重把关方可认定,一方面是定性内容的双重考虑,既需要依据具体工作情况客观判定,也要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自我陈述和申辩,两者通盘考虑、综合认定,同步根据实际情况于10日内形成纪实性调查报告,作为最终定性重要依据;另一方面是定性主体的双重参与,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必须同步参与、共同研究,不能单方面采取措施,更不能单方面决定是否问责免责。作出问责免责处理决定的,必须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并在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进行备案。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责案件,处理决定或通报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