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抚顺市三评议为干部选任“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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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5-19
《中国组织人事报》
陈文国
本报抚顺讯 (通讯员 陈文国)近年来,辽宁省抚顺市切实加强对干部选任的民主监督,认真开展三评议工作,对选任工作、选任对象、选任主体进行评议,为选人用人做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选人用人存在的问题。
该市制作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表,列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对本地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情况的看法等5项内容,每项内容对应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4个选项。通过民主评议,掌握县区或市直部门选人用人的总体情况和突出问题,为进行整改提供依据。每次县区或市直部门选人用人评议大会,都对新选拔任用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以此来验证干部选得准不准、用得好不好。通过对选任结果的测评,逆向检验选任过程、选任方法、选任标准,并锁定带病提拔线索,为进一步深入追责提供依据。为避免干部选任"少数人"说了算及"独断专行"问题,该市加强对一把手履行选人用人职责的监督,并集中进行测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