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外国专家行政许可事项审批全面委托各地市办理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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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3-17
《中国组织人事报》
粤仁宣
本报广州讯 (通讯员 粤仁宣)广东省外国专家局决定,今年1月1日起,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两项行政许可业务,全面委托给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以及广东自贸试验区各片区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全面委托后,除中央和省属驻穗单位的许可申请由省外专局直接办理外,其他许可申请均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市(区)办理。
为探索审批权委托后的有效运行方式,省外专局此前先后委托广州、深圳、珠海、湛江、清远等5市办理上述两项行政许可业务,委托佛山、惠州、中山、江门、茂名以及佛山顺德区、广州南沙区、深圳前海区等5市3区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事项。
除上述10市3区外,此次委托新增了汕头、东莞、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肇庆、潮州、揭阳、云浮、珠海横琴新区等11市1区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和"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增加委托佛山、惠州、中山、江门、茂名以及佛山顺德区、广州南沙区、深圳前海区等5市3区办理"专科学校及以下教育机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