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市吉利区用“四严”向“三不”行为亮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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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3-14
《中国组织人事报》
吉组
本报洛阳讯 (通讯员 吉组)近年来,河南省洛阳市吉利区严标准明确问责情形、严执纪明确问责方式、严规范明确问责程序、严追究明确结果运用,向干部不作为、不担当、不守纪行为亮剑。
该区明确将工作不力、排名落后等9种情形定为不作为行为,将害怕担责、畏惧攻坚等8种情形定为不担当行为,将迟到早退、吃拿卡要等7种情形定为不守纪行为。对24种需要问责的情形,明确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岗位、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并根据具体情况规定需要从重问责以及从轻、免于问责的情形。每次实施问责必须经过调查问责情形、决定问责方式、进行问责处理、问责材料归档4个环节,并将问责决定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开。由纪检、组织、人事等部门联合行动,认真落实有关政策,对受到问责人员,严格执行取消评先资格、扣减工资待遇或调整工作岗位等惩罚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