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市建立防治“吃空饷”长效机制
- 上海人才服务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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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3-08
《中国组织人事报》
王晓东 田伯韬
本报襄阳讯 (通讯员 王晓东 田伯韬)日前,湖北省襄阳市纪检、组织、编制、财政、审计、人社六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建立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用"十个不准"构建起预防和治理"吃空饷"问题长效机制。
该市明确了"十个不准":一是不准虚报人员编制、实有人数等套取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二是不准在机关事业单位挂名不到岗领取工资、津贴补贴;三是不准给已经与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或到龄退休人员再按在职人员发放工资、津贴补贴;四是请病假、事假人员不准再按在岗人员享受待遇;五是已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不准再发放工资待遇;六是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行政、刑事处罚的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从次月停发工资、津贴补贴或降低工资待遇;七是人员调出必须及时办理核销编制手续和工资转移手续更新人员信息;八是任何部门、单位不准违规安排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到本部门、单位或其他单位挂职;九是单位之间交流干部不准先任职再调动或只任职不调动;十是对旷工或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必须按规定终止与单位的人事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