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十条红线”明确村书记履职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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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 2017-02-28
《中国组织人事报》
黄敏
本报湖州讯 (通讯员 黄敏)为打破村党组织书记"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局面,去年5月以来,浙江湖州市南浔区实施了村党组织书记"十条红线"管理机制。截至目前,该区已调整不合格村党组织书记11名。
该区制定出台《村党组织书记岗位"十条红线"管理制度》,就村党组织书记在执行力、履职情况、群众满意度、遵纪守法等10个方面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履职底线要求。由镇(开发区)党委牵头,结合分片联系制度、联村包户制度、考核督查以及社会舆论监督等情况,收集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负面信息。对可能触碰"十条红线"的村书记,严格按照程序步骤,分别提交镇(开发区)书记办公会议、镇(开发区)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进行"两轮会审",提出调整决定。对拟调整的村党组织书记,视情节采取岗位调整或给予纪律处分、追究法律责任、启动不合格党员处置程序等方式进行处置。




